組建五綜合執法隊伍
【中新社北京廿一日電】中共中央近日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指出,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中國將整合組建五支綜合執法隊伍。
《方案》稱,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是深化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原則上整合為一支隊伍。推動整合同一領域或相近領域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設置。
第一,整合組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物價、商標、專利等執法職責和隊伍,組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指導。
同時,鼓勵地方將其他直接到市場、進企業,面向基層、面對老百姓的執法隊伍,如商務執法、鹽業執法等,整合劃入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藥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執法,由市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統一承擔。
第二,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整合環境保護和國土、農業、水利、海洋等部門相關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執法職責、隊伍,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由生態環境部指導。
第三,整合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將旅遊市場執法職責和隊伍整合劃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統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行政執法職責。由文化和旅遊部指導。
第四,整合組建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隊伍。整合交通運輸系統內路政、運政等涉及交通運輸的執法職責、隊伍,實行統一執法。並由交通運輸部指導。
第五,整合組建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將農業系統內獸醫獸藥、生豬屠宰、種子、化肥、農藥、農機、農產品質量等執法隊伍整合,實行統一執法。由農業農村部指導。
此外,還將繼續探索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建立健全綜合執法主管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綜合執法隊伍間協調配合、信息共享機制和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聯動機制。對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時進行清理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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