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出台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中新社北京廿一日電:中共中央近日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全文近兩萬字,包括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行政執法體制、跨軍地、群團組織、地方機構改革等八部分、六十項改革內容。
建依法治國委員會
在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方面,《方案》提出,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家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國家監察委員會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
組建中央審計委員會。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署。
四小組改為委員會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委員會。四個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分別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中央財經委員會辦公室、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組建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教育部。
組建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不再保留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
組建新的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作為黨中央直屬事業單位。
組建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不再保留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編譯局。
中組部管理公務員
中央組織部統一管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央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公務員局。中央組織部對外保留國家公務員局牌子。
優化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將國家電腦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調整為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管理。
將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劃歸中央政法委員會、公安部。
明年三月完成改革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還指出,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改革要在二○一八年底前落實到位;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二○一八年九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二○一八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二○一八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二○一九年三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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