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遊戲是所有兒童的成長必需,包括一般兒童及具特殊需求之兒童。為了讓所有兒童都能有共同成長、平等參與的機會,近年許多國家地區在設計兒童遊樂空間時,都會引入「共融遊樂」元素。婦聯副理事長周惠儀認為,兒童的遊樂權利不應因兒童的身體障礙而被剝奪,希望當局未來能在兒童遊樂設施中加入「共融遊樂」元素,以兼顧不同身體狀況兒童的需要,讓所有兒童都能在遊樂場裡共同玩耍、嬉戲及學習,平等享受充滿快樂與歡笑的童年時光。
周惠儀表示,「共融遊樂」的目的是提供所有兒童一同玩樂、遊戲、發展能力的遊樂空間,鄰近國家地區,香港約七成兒童遊樂場設有多元化共融遊樂設施;新加坡有5處公園設置共融式遊樂設施;台灣各個縣市都有大大小小的共融遊樂空間,以台灣台北市為例,現時當地已經有17處共融式遊戲場,並且每個遊樂場都會有主題性以及在地特色。
她又指出,近年本澳的兒童遊樂設施,無論在衛生、環境以及設備方面都已經很大改善,但設計上仍沒有加入「共融遊樂」概念,例如通道缺少斜坡設計,導致使用輪椅的兒童無法進入遊戲場當中,或是沒有關於聽覺、觸覺或視知覺的遊具,使得視覺障礙或聽覺障礙的兒童,即使進入遊戲場,也難以尋覓到適合的遊樂設施,導致身心障礙兒童遭環境拒絕、排斥,無法順利與一般兒童互動遊戲,可見澳門的兒童遊樂設施在「共融遊樂」方面相比於其他地區,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周惠儀表示,兒童的遊樂權利不應因兒童的身體障礙而被剝奪,殘障兒童同樣需要遊樂,更同樣需要學習。而共融遊樂設施就是為了讓所有人都能玩在一起,不分年齡、性別或障礙類別,都能在遊樂場裡共同玩耍、嬉戲,平等享受充滿快樂與歡笑的童年時光。但現時本澳的兒童遊樂設施中,都沒有照顧到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因此建議當局未來在優化現有設施,或是新建的兒童遊樂設施,都應在設施及環境設計中引入「共融遊樂」元素,例如增加一些適合有障礙的兒童玩的「輪椅鞦韆」、「滾輪滑梯」,以及增設無障礙通道等,兼顧不同身體狀況兒童的需要,以助他們在體能、智力、觸感、視力、聽覺及社交技能等各方面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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