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竹灣豪園第三街 141-161 號的土地承批人要求修改土地用途為酒店,遭到該區的別墅業主反對。昨午,有城規委員提出押後討論,讓土地承批人和別墅業主有時間協商。縱使,城規會一度舉手表決,但未達押後討論的法定人數。對此,委員會主席、工務局局長李燦烽提出,由於不觸及個案內容,不需舉手表態,並建議押後討論。最終,委員會中止這項討論。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午第二次討論竹灣豪園第三街 141-161 號規劃條件圖草案。去年的草案建議,該地段用途是商業、餐廳及會所。然而,土地承批人要求修改用途為酒店。在去年七月的城規會會議中,委員會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建議,把規劃條件圖草案退回工務局修改。但是,八個月後,工務局建議維持商業、餐廳及會所的用途。
昨午,工務局向城規會補充說明:從地區規劃原意的角度,竹灣豪園別墅區是一個具備居住、休憩、餐飲、商業的社區。相關地段在竹灣豪園別墅區的規劃中,屬於配套設施的一部份,與周邊的別墅群,在功能上有互補作用。如果單獨變更相關地段的建築物用途,是改變原有的規劃佈局,對於整個片區的影響是不能忽視的。因此,從城市規劃角度考慮土地功能上的合適程度、周邊環境的協調,以及整體景觀,建議維持商業、餐廳及會所的用途。
多名委員不認同工務局的建議。委員胡玉沛引用溫哥華的例子提出,竹灣豪園第三街 141-161 號確實具備注入低密度酒店、靜態民居商業、沿岸利用的規劃條件,以助提升屋苑目前的管理水平,並再利用澳門較難尋覓的親水開放空間。並說:「澳門是一個海島城市,居民難有機會接觸海岸線。隨著國家給予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以及促進多元產業,活化該地段可達致雙贏。」
日前,竹灣豪園第三街 141-161 號土地承批人向城規會提出,希望草案押後到下次會議討論,委員楊道匡表示認同。但是,工務局技術輔助處人員表明,《城市規劃法》沒有申請中止程序的規定。楊道匡則認為,竹灣豪園第三街 141-161 號土地承批人與部份竹灣豪園別墅的業主之間存在爭議,他們仍有可能協商出一個雙方可接受的結果,應該給予時間。
楊道匡更表示,全國兩會剛剛結束,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也新加入省政協。續說:「內地最新的方式,各種事務都可以協商。當然,可以走法律程序。即使城規會繼續討論出結果,若業權人不滿意,可以司法上訴。但是,無謂增加更多訴訟。若存在協商的可能,為何不給空間協商呢?」多名委員也提出投票決定繼續討論或押後。
工務局技術輔助處人員則指出,按照《行政程序法典》,投票應得到三分二出席委員贊成才能通過。雖然,很多委員舉手贊成押後,但是,未能達到通過的人數。然而,李燦烽見到結果後便建議押後。並辯解,由於不是觸及個案內容,而是繼續討論或押後,其實不需採用舉手方式表態。更說:「既然這麼多委員都不想討論,如何討論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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