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中級法院合議庭維持駁回蘇嘉豪就立法會全體會議議決中止他的議員職務提出的司法上訴。 蘇嘉豪就立法會全體會議議決中止他議員職務提起司法上訴,被中級法院主理法官初端駁回,他透過中級法院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不獲中級法院主理法官接納。中級法院合議庭指出,根據《行政訴訟法典》規定,針對中級法院主理案件法官的所有批示,只可向評議會提出聲明異議。蘇嘉豪隨後就中級法院主理法官初端駁回他的司法上訴,改為向評議會提出聲明異議。中級法院合議庭在判決中重申主理法官初端駁回的觀點,即立法會全體會議議決屬於政治行為,並非行政行為,因此不可提出司法上訴。 (梁舒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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