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前議長涉貪囚十五年
【中新社雅加達廿五日電】印尼前國會議長塞特亞 · 諾凡托因涉夥同他人侵吞電子身份證項目公共資金,當地時間廿四日被雅加達貪污刑事法庭判處十五年監禁、歸還贓款並處罰款。
此間媒體廿五日頭條大篇幅報道了諾凡托被判刑的消息。
貪污近六千萬
雅加達貪污刑事法庭廿四日宣判諾凡托與他人合謀犯下貪污罪行,判處其十五年有期徒刑、罰款五億元印尼盾(約合廿九萬澳門元)或易科半年監禁、歸還貪污的贓款七百三十萬美元(約合五千九百萬澳門元)、刑滿出獄後五年內不得擔任公職。
法庭同時裁定,諾凡托涉貪的七百三十萬美元贓款必須在法庭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清,一旦其個人資產拍賣所得不足以償還這筆非法收入,他的刑期將延長兩年。
據印尼媒體二○○九年底的報道,印尼政府計劃從二○一○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普及基於生物識別技術的電子身份證,並藉此建設全國人口數據庫,至二○一二年使所有公民都用上這種身份證。
八十官員涉案
然而,在實施該項目過程中,爆出貪污舞弊大案。據印尼公訴檢察官上月九日在雅加達貪污刑事法庭對相關官員提起訴訟的起訴書披露,印尼國會於二○一○年七、八月間討論二○一一財年國家預算時,將電子身份證項目的採購預算確認為五萬九千億印尼盾,但其中的五成一預算用於電子身份證項目,四成九將作為“分紅”分配給國會議員、內政部官員、以及項目執行方或合夥企業。
印尼檢方指控,包括諾凡托在內的八十名官員和一些企業貪污了該項目資金。
諾凡托本人從中獲得約七百餘萬美元非法收入,檢方在起訴書中尋求判處諾凡托十六年監禁。
印尼肅貪委員會於去年四月禁止諾凡托出國、七月將他定為涉貪嫌疑人。同年十二月,諾凡托因電子身份證項目腐敗案出庭受審。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