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回覆議員梁孫旭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根據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如任何透過假結婚行為以取得咋澳門逗留、居留的權利為目的,可構成“偽造文件罪”,將被科處2至8年的徒刑,其逗留許可亦會被廢止。目前保安當局對有關出入境法規之修訂工作正在進行中,並考慮對“假結婚”行為訂定專門罪名,以遏制“假結婚”犯罪。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警方偵破“假結婚”案件後會透過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大眾公佈,警惕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並鼓勵市民主動作出舉報及提供線索。由於本澳刑事法律中並無單列假結婚罪名,故保安當局定期公佈的罪案數字中,已將其列入偽造文件罪一併發佈。此外,為讓公眾了解“假結婚”犯罪行為的嚴重後果,法務局一直透過保障專欄、電視及電台資訊節目、互聯網普法平台及印製宣傳單張等方式進行宣傳和教育工作,並持續與身份證明局合辦“認識假結婚”專題講座,講解“假結婚”的弊害、需承擔的刑事責任以及在婚姻、財產與繼承等方面所帶來的後患,從不同渠道加強預防及打擊“假結婚”行為的普法工作。
此外,警方已與鄰近地區警方建立機制進行情報交流,定期交換意見及商討打擊對策,亦與本地政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從中獲取涉及“假結婚”犯罪的消息或跡象,及時介入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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