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藝珠海報道】近日,拱北海關隸屬閘口海關在拱北口岸出境現場查獲一批蹊蹺的「奢侈品」。
本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九時四十分左右,關員在出境無申報通道截查一名澳門籍女子,發現其攜帶的蛇皮袋內放有大量他人包裹快遞等物品。女子承認袋內物品都是幫他人托帶過關。經查,關員從其中數個包裹內發現多件奢侈品牌服裝及鞋,包括迪奧(Dior)、路易威登(LV)、古馳(Gucci)、博柏利(Burberry)等知名品牌,且收件人均為同一人。
旅客郵寄或攜帶奢侈品進境很常見,但為何會郵寄出境?心生懷疑的關員對這些包裹作進一步檢查,發現其中的路易威登(LV)絲巾及迪奧(Dior)平底涼鞋均附有香港專賣店的購買票據。但蹊蹺的是,路易威登(LV)絲巾的一式三聯銀聯簽購單竟是完整的,且簽名欄處空白。更奇怪的是,價值一萬元港幣的迪奧(Dior)金屬字母平底涼鞋的購買日期竟是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種種跡象表明,這些「奢侈品」很可能是侵權產品。經關員宣講海關知識產權保護有關政策法規後,當事女子承認上述物品為侵權產品,並自願放棄上述侵權物品。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規定,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並侵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的,按照侵權貨物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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