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環境保護局消息:第三十/二0一六號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於去年七月一日生效以來,執行情況大致暢順,車輛檢驗尾氣排放合格率平均達九成以上。為進一步減少車輛尾氣排放和改善道路空氣質素,並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二0一六至二0二0年)》及《澳門環境保護規劃(二0一0至二0二0)》當中的環保目標,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按第三十/二0一六號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之規定進行定期檢討,並委託研究單位對現時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經綜合研究單位的分析結果及現時法規執行情況,以及聽取相關業界意見後,政府建議優化及提升法規附件中部份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並於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經第一百三十/二0一八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修改上述法規附件的表一、表二、表四、表五及表六,將於今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是次修改內容主要為提升汽油汽車雙怠速法排放限值,以及柴油汽車自由加速法排放限值,以減少車輛尾氣排放,並促進對污染較高車輛進行定期保養維修及提升監管能力,經檢驗數據分析,大部份車輛經正常維修保養後仍可達到有關標準。預計優化有關標準後,可進一步減少車輛行駛時排放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及微細懸浮粒子。最後,特區政府會繼續關注本澳空氣質素,並按相關規定持續檢討現行標準的執行成效,確保空氣質素和保障居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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