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近年,消費者對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逐漸提高,但現時消費者委員會在面對消費爭議,即使有投訴機制,卻無相應職權對不良商家作出處罰,加上幫助消費者追討損失的機制亦不完善,被外界認為是「冇牙老虎」,其最大作用被認為剩餘「格價」功能。因此,加快《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的修訂,改革消委會職能,不僅關係著本澳居民的日常利益,對於作為旅遊城市的澳門而言,(二0一七年處理旅客消費投訴的個案總數約佔兩成)亦有正面影響,可惜有關工作卻遲遲未有消息。
回顧《消保法》的修法歷程,其公開諮詢早在二0一四年開始,諮詢總結報告於二0一五年初已經完成,二0一六年中政府曾表示已完成法律的草擬,在二0一七年施政報告又預計會在當年完成立法工作,但最後始終未有達成;而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中甚至已無確定的完成時間,令人質疑當局的修法承諾是否跳票。
此外,過去《消保法》諮詢時曾對「濫用市場優勢」、「聯合定價」、「囤積」等市場不規則或不公平交易行為作出規管,但當局在二0一五年底指《消保法》與有關行為的監管實體不同等原因,將相關內容與《消保法》分拆立法,有關做法可能便利了政府的行政,但必定會減低有關法律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中的作用,加上現時分拆立法的進度同樣不得而知,令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出現缺位。
對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對於一再延誤的《消保法》立法工作,當局今年初再度表示希望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內部立法程序。請問現時有關工作進度為何?能否在今個立法會期內提上議事日程,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二.二0一八年施政報告中提到為配合《消保法》的修改,會重組消委會,提升消費者權益保障的管理及執行力,但預計要在二0一九年才能完成,請問當局會否加快重組工作,讓消委會的重組與修改《消保法》能否同步完成,避免未來在執行上出現缺位?
三.針對「濫用市場優勢」、「聯合定價」、「囤積」等市場不規則「囤積」或不公平交易行為,當局過去二0一五年底時曾表示已籌設相關修法小組,爭取盡快開展工作,請問現階段的工作進度為何?在修法前有何相應配套,減少有關行為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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