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基金啟動額三億
設諮詢委員會助發展
【本報訊】為促進本澳高等教育的發展,特區政府設立高等教育基金和高等教育委員會,基金啟動金額為三億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並由五人組成的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高等教育委員會作為政府的諮詢機構,委員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主席,委員會成員人數上限為三十二名,包括高等教育實體代表,來自經濟、文化、教育、青年、研究及高等教育範疇社團的代表等。兩個法規於下月八日與高教法同步生效。
行政會完成討論《高等教育基金》行政法規草案。基金宗旨為執行澳門特區政府有關資助高等院校及高等教育素質發展的政策,尤其包括推動高等院校之間的良性競爭、促進高等教育的平等入學機會,以及配合高等教育的優先政策和高等院校的發展計劃提供資助及財政援助。
高等教育基金的主要職責包括支援高等院校的活動,就高等院校興建院校設施和購買設備方面提供資助,資助學術研究計劃,獎勵或援助從事高等教育的教學或學術研究的人員,向高等教育學生發放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以及資助高等教育素質評鑑制度的推行和運作等。
行政會亦完成討論《高等教育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當中建議設立高等教育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委員會為澳門特區政府的諮詢機構,旨在促進行政當局與高等院校或高等院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以及集社會各界力量、推動高等教育的發展。
草案建議,委員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主席,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席。委員會成員人數上限為三十二名,當中包括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副主任及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各一名,最多十五名來自澳門特區高等教育實體及與外地高等院校合辦高等教育課程的澳門特區社團的代表,最多十名來自經濟、文化、教育、青年、研究及高等教育範疇社團的代表,以及最多五名在高等教育範疇被公認為傑出的社會人士。委員任期為兩年,可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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