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車場上半年卅七車濫泊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交通事務局轄下四十四個公共停車場今年上半年共錄得三十七宗濫泊個案,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九十七宗,跌幅約百分之七十二。當中,電單車佔七部,餘下為輕型汽車。
網頁提供實時泊位
為盡快重新開放泊車位予公衆使用,當局已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開展處理程序,有五部車輛的車主在拖吊前已繳交款項及把車輛駛離,餘下三十二部車輛由當局、警方或管理公司拖至存車場,其中十一部車輛已被取回、四部車輛已註銷或歸政府所有,其餘有待車主認領或進行相關程序。
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在公共停車場連續停泊逾八日、停泊在留用或私人泊車位、停泊在妨礙場內運作的位置或佔用多個泊車位均視為濫泊,當局可與相關部門執行處罰程序,包括對有關車輛開立罰單、上鎖、拖走並存放於存車場內。車主在接獲通知後九十日內未認領車輛即視為棄置,車輛會被轉交財政部門拍賣,車主繼續被追討過程中涉及的泊車、移走及按日計算的存放費用。
交通事務局會繼續加強打擊公共停車場車輛濫泊行為,保障車位合理利用。駕駛者可透過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和交通資訊站App,即時查閱當局管轄的四十四個公共停車場的名稱、位置、收費及實時泊車位的剩餘數量。另外,駕駛者透過設於街道上的停車場訊息顯示屏,同樣可以查閱各公共停車場的實時泊車位剩餘數量,以便盡快找到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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