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老賴
“民無信不立,國無信不強。”誠信是個人安身立命之本,是交朋結友之基,也是治國安邦之道。
但近年來,內地社會失信問題層出不窮:一些人住豪宅,開豪車,可就是不還錢;一些人被法院判敗訴,但拒不執行判決。為懲治這些老賴,破解執行難問題,近年來,內地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俗稱“黑名單”),將老賴納入到失信名單,再聯合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對納入“黑名單”的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不斷壓縮他們的生存空間,讓他們“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迫使其主動履行義務。
截至上月底,內地已累計限制一千二百二十二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購買四百五十八萬人次動車高鐵票,限制廿八萬人次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管。這些懲治措施正持續顯威。截至上月底,全國已有二百八十萬失信被執行人懾於信用懲戒主動履行義務。
內地不斷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讓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難行。這不僅反映了內地社會治理能力的提高,也有助形成便利化、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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