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據中新網引述華聲在線報道病患黃某春渴望換腎重獲新生,95後腎源提供者張某煜想賣腎還清貸款。薛某東、馮某啟等8人妄求在這場非法腎移植手術中獲取暴利。今天,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涉嫌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5月,黃某春因患尿毒症,不堪病痛折磨,向被告人李某強提出,想通過非正常途徑腎移植。李某強答應後,聯繫被告人薛某東商定手術事宜。薛某東聯繫醫療器械公司銷售員馮某啟,找到腎臟供體。被告人李某聯繫黑龍江省一家骨傷科醫院醫生黃某柱負責手術,湘潭華僑中醫醫院臨時負責人周某順負責提供手術場所、安排護士、照顧術後供體。
去年6月8日晚,病人黃某春和腎源提供者張某煜先後抵達湘潭華僑中醫醫院三樓手術室,進行換腎手術。術後,黃某春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46萬元,張某煜得4萬元,餘下款項由8名被告人分得。後因手術失敗,黃某春於去年12月底因病死亡。李某強退還5.8萬元,薛某東退還10萬元,馮某啟退還9.99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組織出賣人體器官,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應當以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追究刑事責任。8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與訴訟,部分人大代表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庭審。因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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