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終審法院早前裁定輕軌車廠上蓋工程判標有瑕疵需重新
計算七家競投公司的得分,而後政府根據《行政訴訟法典》規定,以「不執行之正當原因」拒絕執行有關判決。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何蔣祺昨日接受訪問時稱,已將政府決定通知利害關係人,但未收到任何回覆,政府亦無任何動作。
何蔣祺表示,工作有任何瑕疵會進行檢討和改善。但面對傳媒追問不執行判決的話政府需賠償多少金額?他就只稱已將政府決定通知了利害關係人,但暫未收到任何回覆和任何信息,政府亦無任何動作。他又一再强調,現階段只會全力做好輕軌車廠上蓋工程餘下工作。
另外,問及未來是由政府成立的全資公司承接原運建辦工作,但輕軌澳門段現在「影都冇」,究竟運建辦退場後餘下線路「出路」如何?何蔣祺回應稱:「我都好難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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