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與本澳千家萬戶息息相關的《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將於下星期三(二十二日)生效實施,澳門中華總商會昨日就此新法舉行講解會。身兼中總聯絡部部長及澳門物業管理商會會長謝思訓表示,鼓勵本澳二十三萬小業主充分利用新的法律制度,盡速成立業主會及管理機構,協助管理好自己居所,維護自身物業的價值,以推動澳門成為大灣區的宜居城市。
法務局人員應邀出席中總的講解會,就新法涉及「小業主大會」的召集制度和運作、通過小業主大會決議所需份額、管委會組成及作出法律行為的範圍、釐清管委會與提供樓宇管理服務公司的關係及權責,以及有關在樓宇共同部分進行工程的特別規則等,作了詳細解說,並回應與會的提問。
法務局副局長梁葆瑩受訪時表示,居民需了解這個新法的內容,然後才可在如何召集小業主大會,以及更好地管理大廈共同部分等,遵守法律下清楚各項做法。她指,法務局此前已進行了很多宣傳推廣,包括出席社團的講座,透過報章刊登介紹文章,在電視台和電台、社交媒體等作宣傳。當局的推廣宣傳工作會持續進行,而市民亦可電話查詢。
謝思訓亦指出,在這個新的「法律制度」實施初期,小業主、大廈管委會、物業管里公司,政府執法部門均需要一段磨合及適應期。因此,政府各部門對法律制度的宣傳推廣及適當的支援,將會令法律制度的實施運行更為暢順。
新法將與全澳二十三萬住宅單位的千家萬戶息息相關,而法律内容是涵蓋了小業主的權利,義務及負擔,包括共同儲備基金的管理及運作,分層建築物的管理規章,廣告及招牌的裝設,所有人大會的召開程序,業主大會需遵守的法定份額,管理機關的組成等。
謝思訓表示,新法律制度的有效執行,將有助澳門推動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有效管理,將為成立大廈業主及管理機構提供清淅指引及方便的條件,避免過去出現的「一廈兩管或多管」情況,亦將會更有效處理大廈經常遇到的管理事宜,包括:適時收管理費,適時進行大廈維修保養等,同時,完善的法律制度也為小業主權益提供更大的保障。
謝思訓亦指出,在這個新的「法律制度」實施初期,小業主、大廈管委會、物業管里公司,政府執法部門均需要一段磨合及適應期。因此,政府各部門對法律制度的宣傳推廣及適當的支援,將會令法律制度的實施運行更為暢順。
新法將與全澳二十三萬住宅單位的千家萬戶息息相關,而法律内容是涵蓋了小業主的權利,義務及負擔,包括共同儲備基金的管理及運作,分層建築物的管理規章,廣告及招牌的裝設,所有人大會的召開程序,業主大會需遵守的法定份額,管理機關的組成等。
謝思訓表示,新法律制度的有效執行,將有助澳門推動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有效管理,將為成立大廈業主及管理機構提供清淅指引及方便的條件,避免過去出現的「一廈兩管或多管」情況,亦將會更有效處理大廈經常遇到的管理事宜,包括:適時收管理費,適時進行大廈維修保養等,同時,完善的法律制度也為小業主權益提供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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