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滴滴出行」安全事故頻發,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至目前,「滴滴出行」公司至今仍未在中山進行註冊備案,今年3月至今,中山市交通執法部門共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6宗,處罰金額累計達72.5萬元,目前該公司未到場接受處罰。
中山市交通執法局介紹稱,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網約車平台應在市一級交通管理部門註冊備案才能開展網約車經營業務。就「滴滴出行」經營許可的問題,中山市交通運輸局公交科對該公司進行了多次的約談和督促。截至目前為止,「滴滴出行」仍未在中山辦理登記註冊手續。這意味著「滴滴出行」所有的經營行為、平台車輛以及駕駛員的資料資訊均得不到相關管理部門的有效監管,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中山市交通執法部門一直重視對網約車非法經營行為的查處和打擊。資料統計顯示,針對其未在中山市註冊和接納不符合規定的車輛人員從事經營行為,中山市交通執法局從今年3月起先後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6宗,處罰金額累計72.5萬元。截至目前為止,該公司仍未到中山市交通執法局接受處罰。
據悉,今年5月,中山市考取網約車駕駛員證的有800多人,取得網約車運輸證的車輛有300輛。目前持證人員已經有1400多人,車輛有4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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