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9月20日電】綜合消息,在9月19日被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逮捕後,20日下午2時,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抵達吉隆坡法庭。據海外網援引《馬來西亞郵報》報道,這次出庭,納吉布面臨25項指控,其中21項涉嫌洗錢等罪名,4項涉嫌貪污。納吉布對25項指控均表示否認。法官裁定,納吉布以350萬令吉,外加有兩名擔保人存在的條件下保外候審。
20日上午,馬來西亞警方對納吉布提出21項指控,其中9項指控他洗錢,5項指控他使用不合法財物,7項指控他將不法之財轉移至別處,包括涉嫌將6.81億美元轉移至自己的私人銀行賬戶。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道,其後納吉布又被控4項貪污罪,這4項罪名涉及『一馬公司』資金達23億令吉。
納吉布2009年擔任總理後設立名為『一馬公司』的國家投資基金,SRC國際曾是該公司旗下能源企業,2012年由馬財政部接管。早在2015年,即有媒體稱納吉布將『一馬公司』中26億令吉(當時約合6.81億美元)轉入自己的個人賬戶,但納吉布多次否認其中存在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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