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議員區錦新在書面質詢中,質疑政府建置換房時以參考市場價格來定價,是肯定市場價格的合理性,與政府因樓價高採取各種稅務手段完全矛盾,他要求政府重新定位,如建置換房或其他公屋時,售價訂定應考慮以成本價,包括土地成本、建築成本及發展項目的行政成本作為標準。 區錦新稱,海一居不少炒家從發展商手上接貨後就炒高樓價,到最後用家時,樓價可能炒高逾倍,若果按有關官員演繹政府在未來售予海一居業主的置換房,其定價按海一居最後一手合約價格來出售,而非發展商發售時的價格出售,則海一居業主不是獲政府以善意原則照顧,而是被政府再斬一刀。 (盧宇恆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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