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印尼男女涉嫌以暴利向一名女同鄉借出款項,期後搶奪事主手提電話和証件要求贖金取回物品,司警據報拘捕涉案男女,移送檢察院處理。
涉嫌暴利、搶劫、不當扣留証件和勒索罪的印尼男女,分別為三十八歲男子,桑拿侍應,三十五歲女子,夜總會經理。
案發於去年四月,一名三十八歲印尼女子向女涉案人借款八千元匯返家鄉給親友應急。雙方協議女事主需每月支付一千八百元利息和交出一本過期護照作抵押。直至女事主一次性清還全部八千元貸款為止。女事主每月支付一千八百元利息至十月,女事主因返回印尼而未有支付利息。
搶得護照勒索事主
至今年三月,女事主返澳在住所附近被女涉案人和另一名男子截停,帶往附近梯間,兩人搶劫女事主手袋內手提電話,護照和一張提款卡,要求她支付一萬元,否則不交還上述物品,女事主於五月至七月共三次合共支付了一萬元,但涉案人要求再支付七千元始交還搶走物品,但事主因無力再支付金錢而未有再付金錢,直至十月,女事主因其簽証需要續期,遂將事件告知她任職家傭的僱主。僱主遂帶女事主到司警局報案。
至十月九日,男涉案人聯絡女事主要求交付贖金取回証件,在司警人員部署下,於高士德進行交收時將男涉案人拘捕,隨後到中區一夜總會將女涉案人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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