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中級法院駁回 3宗土地批給失效提出的撤銷性司法上訴案件。 3幅土地分別是位於青洲河邊馬路的 385平方米的工業用地、氹仔近葡京花園的 7,324平方米獨立式別墅用地,以及石排灣工業區的 5,235平方米地段。 其中,青洲河邊馬路工業用地及近葡京花園的別墅用地,中級法院認定 2名土地承批人均未遵守土地利用期,沒有謹慎和及時開展工程,行政長官必須宣告土地批給失效。 至於石排灣工業區的地段,中級法院合議庭指出,土地因 25年臨時批租期屆滿而失效,屬於過期失效,不論按舊土地法還是新土地法,失效宣告均無可避免。 (梁舒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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