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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記not alone 多間老店收改則通知 老店負責人:打壓、點傳承? 民署:改動對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2018-10-29 20:57


「巨記麵家」因未能按民署回求,按多年前提交的圖則或遞交新圖則裝修店舖,因而暫停營業。事件引起坊間高度關注。據《論盡》得悉,收到民署同樣要求的老店不只「巨記」,其中一間認為,老店格局難以符合要求,形容民署的做法是「打壓」。
另外,就「巨記事件」,民署回應指,自2011年7月國際中心食肆發生爆炸事件後,民署與消防局訂定聯合巡查機制,而有關食肆在未獲批准下更改經營條件,涉及防火安全及衛生等問題,民署要求持牌人作出糾正,惟近兩年的時間,持牌人仍未作出任何跟進,基於公共安全考慮,須對場所採取臨時措施,要求持牌人跟進後才可繼續營業。
巨記not alone 多間老店收通知
澳門成為「美食之都」,政府近年亦努力「科水」扶持中小微企,又為特色老店提供資助,但有老店負責人歎息,民署的要求令他們灰心。據其中一間老店向《論盡》表示,約兩年前收到民署的有關要求。他憶述,自己在回歸前開業,當時政府對店舖裝修的要求比較簡單,及後衛生局曾要求店舖修整以符合衛生要求,他們都一一照做,店舖數年前亦有申請「特色老店資助計劃」整修門面,順勢裝修,約一年後收到民署表示,店舖「這個那個不符規定」。他指,民署要求他們按以前的圖則還原,或是按署方現時的要求裝修,但老舖受先天環境所限,很難完全符合新規定。「還原是沒可能的事。多把風扇,多個冷氣,他說當時的圖則沒冷氣。講笑嗎?今時今日這社會,沒風扇沒冷氣,誰會來?」「你叫我們做隔油井、靜電機,我們盡量配合。隔油井我們做得到,但靜電機,我們舖頭那麼小,比枱面更大的靜電機,我們放哪?」
「迫到我們蛋治都不能賣。咖啡室沒蛋治,沒西多,真的很說不通。」
他說,民署表示如不符合要求就不能營業,形容是「迫到我哋去死」。他表示,當年「死慳死抵」做到今時今日的成績,不想放棄,亦想承傳下去,但重改裝修花費逾百萬,認為是「浪費了政府之前的資助」。
「澳門街現在說『美食之都』,又說想承傳,你打壓下來,要重新裝修,根本承傳不了。幸好我們是自己舖,如果租舖,我們裝修差不多一百萬,停業又兩個月,還有伙記人工,生意損失,還要添置很多,租舖的話根本頂唔順。」「如果再堅持這樣,將舊舖如此打壓,我想沒幾間可以留下。」
他又表示,曾向民署反映困難,希望可獲酌情處理,但民署沒有批准,又指過去幾十年一直沒人提醒他們要怎樣做。亦有另一間老舖向《論盡》確認,數年前收到民署通知,被要求更改裝修。
民署:改動構成公眾安全潛在威脅
《論盡》曾向信民署查詢現時有多少類似個案,以及向店舖提出改則要求的原因,民署並未回覆,但發出新聞稿回應「巨記麵家」個案。當中提到,有關食肆在未獲批准下更改經營條件,涉及防火安全及衛生等問題,民署要求持牌人作出糾正,惟近兩年的時間,持牌人仍未作出任何跟進,基於公共安全考慮,須對場所採取臨時措施,要求持牌人跟進後才可繼續營業。
民署又表示,自2011年7月國際中心食肆發生爆炸事件後,民署與消防局訂定聯合巡查機制,針對全澳食肆展開消防安全巡查。於2016年11月,在聯合巡查中發現巨記麵家存在消防問題,包括發現違法加建廚房、設置未經核准的爐頭及油煙系統,有關改動對防火安全及環境衛生構成影響,同時亦對公眾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新聞稿又指,過程中,民署人員多次與持牌人聯絡及溝通,包括面談、電話、信函及召開會議,甚至有商會代表參與,目的是向持牌人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希望食肆能盡快作出糾正,避免對周邊的安全及環境構成影響。然而,由2016年至今,民署已給予持牌人近兩年時間,惟持牌人並沒有積極跟進,包括提出合法化申請或作出改善措施,甚至提出不合理的延期處理請求,鑑於2011年7月及2018年7月先後發生兩宗食肆燃氣安全事故,尤其2018年7月的事故更造成一死六傷的嚴重傷亡,民署不得不採取措施,要求食肆糾正安全隱患,以確保公共安全,尤其對食客及附近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據澳亞衛視於10月26日報道,麵店店主親屬洪小姐表示,麵店並非店主本人物業,業主也已經去世,並無權提出修改圖則,更加沒可能按著51年前的圖則恢復原貌。民署後來也有通知店主儘快處理,但雙方始終溝通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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