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一般性討論修訂經屋法法案,列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引介法案,包括建議更改經屋轉售限制,經屋未來將永遠保留經屋性質,不會流入私人市場。 多名已發言的議員關注經屋申請人代表年齡由 18歲提高到 25歲。議員馬志成認同提高經屋申請年齡,認為 25歲有經濟基礎,具一定合理性,又認同經屋申請每次散隊。 議員蘇嘉豪表示,提高申請經屋的年齡至 25歲,是對 18-24歲人士的歧視,他稱 2013年的經屋申請成功個案中,18-24歲人士只佔 0.05%,制訂這項條文是與年青人製造對立。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表示,申請經屋的最低年齡提高至25歲,並非歧視 25歲年輕,只是一種立法選擇。他又稱,若建議經屋回復輪候排序,只是謊話,因短期內無法滿足需求,亦會對未來政府構成壓力。 (鄺惠敏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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