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內地 31個省份的機構改革方案全部獲批。 新華社報道,自 9月 13日《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印發後,其餘省份(區、市)機構改革方案陸續公佈。黨中央、國務院日前正式批准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後,全國 31個省份機構改革方案全部“出爐"並對外公佈。 報道稱,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 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2018年年底前,省級黨政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在 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 2019年 3月底前基本完成。(鄭婉英 黃彩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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