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服務業總工會昨日到政府總部遞信,認為政府修訂的三個勞工法法案有違立法原意,有損僱員權益。他們亦就三個法案提出建議。
服務業總工會代表昨日上午11時到政府總部遞信,反映對「《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及「《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法案」三個法案的新修訂的意見及建議。
工會代表認為《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應調升至最少32元,並於明年1月前落實有關調整。服務業總工會理事長馮國康表示,《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中須清晰法定產假的薪酬支付是僱主必須履行的義務。政策措施上的對象是僱主,產假薪酬補貼的申請手續應由相關僱主向有關政府部門作出申請。強制性假期四選三的做法,有違立法原意,有損僱員權益。
對於《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法案,他們表示法案擬定的勞動基準低於一般勞動法定基準,明顯減損工友權益,促請政府不要在制訂「非全職勞動關係法」的同時,在勞動基準政策上製造出兩套不一致的標準,製造一套有次等待遇的法律法規。他們稱以上建議得到社會大部份工人的共識,政府應盡快交立法會討論。
馮國康表示,服務業工友十分關注有關法案進展,尤其對最低工資金額、產假、強制假以及非全職工作勞動法律保障基準的調整、修訂或制定等最為關心。是次向特區政府遞信,期望政府重視有關意見及建議,切實處理好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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