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表示,本澳早前發生多宗火警,均為有人亂丟煙頭而引致,資料顯示,今年至今接獲由於亂丟煙頭所引起的火警多達28宗,其中6宗是於司警上月 (10月) 24日發出警情通告後20天內接獲,反映有部分市民對相關行為所帶來的危害和後果未有足夠的認識和重視。
司警重申,過失造成火警最高可被判監5年,若對他人生命造成危險等,最高更可被判8年,呼籲公眾提高防火意識,切勿亂丟煙頭,以免引起火災,害己害人。
(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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