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套票明安排退款
【本報消息】體育局訊:因應較早前泳池的開放安排了特別措施,持有體育局轄下泳池月票、季票及泳季通用票的游泳池使用者,按照套票的購買地點所屬的泳池設施暫停開放日數及調整泳池開放時間,減少時數計算退回款項,市民可於明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逾時不作處理),每日上午九時至晚上八時,親臨或授權方式前往體育局轄下塔石體育館接待處辦理有關手續。
注意事項如下:親臨領取:須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體育局轄下泳池月票/季票/泳季通用票正本。授權領取:代辦人(須年滿十八歲)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遞交副本,出示授權者的體育局轄下泳池月票/季票/泳季通用票正本及遞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連同已填妥的授權書。授權書可由明日起於體育局網頁下載或前往新花園泳池、孫中山泳池、黑沙公園泳池及嘉模泳池索取。
未滿十二歲小童須由監護人代辦,辦理時需要遞交小童及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亦需要出示體育局轄下泳池月票/季票/泳季通用票正本及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作核對。
詳情可瀏覽體育局網頁(www.sport.gov.mo) 或致電熱線電話:二八二三 · 六三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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