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在立法會小組委員會討論的醫療人員專業制度法案,議員認為法案中對醫療人員的職業義務表述太籠統,缺乏衡量標準,又質疑若將全部權力交予醫專會決定,會否令到醫專會權力過大等問題。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分析及討論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法案內容中使用較多形容詞來表述醫療人員的職業義務,例如熱心及稱職地從事職業、完全尊重職業道德的規定等;醫療人員需遵守由衛生局和醫務專業委員會發出的技術指引,如保障人的福祉和尊嚴,否則可導致最高三年停業的紀律處分。
有議員認為職業義務太籠統,缺乏衡量標準,質疑若將全部權力交給醫專會決定,會令醫專會權力過大等問題,「喺咪醫專會話乜就乜?」陳澤武稱,委員會之後會再與政府討論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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