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完成細則審議《廢止離岸業務法律制度》法案,並於昨日簽署了意見書,法案將於十八日(下周二)在立法會全體會議進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根據法案新文本中建議,所有離岸公司牌照會在二0二一年一月一日失效,隨之,離岸機構在一百八十日內,向當局申請改名和轉換營運業務,即可享有豁免相關的稅費。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政府至今已接觸了四十二間離岸公司,其中三十六間公司稱暫時無意撤離。而當局將在明年首季內完成接觸剩下的三百一十三間離岸公司,並會透過問卷調查和座談會,了解有關公司的僱員需求。
據三常會的意見書顯示,委員會在審議法案的其中關注點是對相關僱員權益的保障。其中指出,政府對離岸機構中的約一千七百名僱員的利益,需要預先作好評估工作,給予及時的應對。
黃顯輝表示,委員會關注政府如何協助離岸公司及受影響的僱員,希望政府做好協調或為他們配對新工作,制定出具體的時間表,確保僱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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