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輕軌交通系統法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 法案建議按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制度基礎,由行政長官批給有關經營。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引述政府代表稱,以氹仔輕軌系統營運布局來說,主要是提供乘客出行,缺乏吸引私人實體投資的元素,例如沒有可建設商業項目的空間等,相信即使日後批給經營者是私人實體,股東基本上亦會是由政府或者其他部門組成,但不排除有例外情況。 黃顯輝表示,由於是首次和政府代表討論法案,政府主要對法案當初草擬的構思作初步介紹,委員希望政府可更清晰法案條文,委員會明日(18日)會繼續和政府開會。 (郭錦冰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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