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特區《公報》昨日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氹仔前「海洋世界」土地批給失效,承批公司可於通知日起計三十天內,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亦可於十五天內向行政長官提出聲明異議。
批示指,該地段的面積為十三萬四千八百九十一平方米,鄰近氹仔史伯泰海軍將軍大馬路,在麗景灣酒店前面,土地承批人為中華娛樂有限公司,用作興建一名為「海洋世界」的主題公園。土地租賃期由一九九七年批地起計二十五年,至二0二二年結束。但批地合同所訂定的土地利用期則早於二00一年三月十二日已經屆滿。另外,運輸工務司司長早在二0一六年八月十七日製作意見書送交行政長官,但行政長官直到今年十二月十二日才作出批示宣告批給失效。
批示亦指,承批公司無權收取任何賠償。承批公司得於通知之日起計三十日就失效宣告的行為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亦可於十五日內向作出行為者即行政長官提出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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