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國際學校生參演灣區戲劇節
  • 聖德蘭科普“童”樂寓學於樂
  • 理大展學生六十國畫作品
  • 理大通訊研究登國際學刊
  • 勞校學生認識社服機構
  • 聖羅撒中校慶聚餐歡欣熱鬧
  • 城大《葡語國家瞭望》新書首發
  • 中德訪杭姐妹校交流教學
  • Apple Never Falls Far from the Tree——有其父必有其子
  • 澳大訪澳洲高校簽合作協議
  • 同善堂托所申請七成六中籤
  • 善明托所抽籤收百二幼兒
  • 英國化學奧賽澳生獲佳績
  • 工聯托所抽籤近千四人報名
  • 各界:用實際行動護國安
  • 瓊澳餐飲業交流促合作
  • 保育人士倡龍環開閘降水位
  • 女長者疑路環墮樓亡
  • 今驟雨雷暴或水浸
  • 新聞特搜

岑官:難悉警方監聽個案

2018-12-21 06:35


    岑官:難悉警方監聽個案

    【本報消息】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表示,無法知道法官批准警方監聽個案數目,強調整個監聽的審批過程只有法官知悉,法院無可能亦無條件監督。

    岑浩輝指出,在司法保密上,法律已有相關規定;不同人有不同理解,不同階段中亦有不同看法,要看立法、政府如何處理。

    正如早前初級法院接受查詢時表示,法院在收到由檢察院送來涉及通訊截取聲請的案件時,當中內容為密封,由收到的法官審查、決定,所以同事和司法文員無人知道審批多少個案。

    岑浩輝直言:“發起人肯定有其他關係,有幾多朋友,如果隔籬啲人知道,未去採取行動和聽取,人哋已經走了”,特別是共犯的情況尤為複雜。

    岑浩輝表示,即使他也不知道初級法院有登記過收到的聲請數目。

    由於各級法院運作獨立,如何公佈大家可以討論,法律的用意是保障合理的法益;亦要確保警方有手段能夠偵查、破案,最終是保護市民的權益、社會安寧。同時需要考慮到如此敏感的措施去保障他人的私隱,要有合理範圍。

    至於監聽證據的事後監督,岑浩輝表示,第一,若監聽內容作為得到的證據,要經過批准才視為合法;第二,若視為證據並產生效力,必須在起訴審判程序中附檔,審判過程的當事人和律師都可以看到。“如果任何中間有不法行為,證據屬無效,等於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