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的士違規普遍,濫收車資,拒載是家常便飯,縱使政府知道問題的影響性,但都只視之為消費爭議或行政違規,哪怕出現勢凶夾狼的劏客情況,也不過當成盜竊、扒竊等普通犯罪看待,有就捉,捉到都喺罰錢,久而久之,大家都麻木哂,而違規的士更因此變本加厲,有恃無恐,結果造成目前遏而不止的局面。剛過去的聖誕節,警方兩天便檢控逾四十宗的士濫收車資和拒載個案,平均一日二十宗,與過往每月平均只有三、四百宗比較,數目非輕。
近日又有一名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資及禁錮乘客被捕,警方翻查記錄,發現他在過去兩年曾十次濫收車資,或許無被記錄到的更多!儘管如此,依然可以繼續逍遙「搵食」,天不怕,地不怕。今次受害事主在的士上報警求助,涉案司機仍心有不甘,為了兩百元,強行試阻止事主求救,並帶他「遊花園」,完全目無法紀。雖然劏客司機最終無法得逞,但對於事主而言,肯定是一次很差的經歷。事件再一次令澳門旅遊和的士業蒙羞。
如今,司長形容為「遲到好過冇到」嘅的士制度法案,尚未經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相信要到明年才能實施。五年四犯「釘牌」,最高罰款三萬,能否自此杜絕的士濫收車資和拒載,目前言之尚早,但肯定劏客問題不會因此而徹底解決。的士制度法案討論多年才有共識,勢必有走盞位,好似放蛇制度,最終都沒有在法案中出現,可想而知。不論如何,希望法案盡快通過,實施後再去驗證成效,檢討完善法制。
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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