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驗樓消除隱患
高空墮物,防不勝防。昨日一名由佛山到香港購物的雙程證女子,疑被酒店高處墮下的玻璃窗擊中身亡,警方懷疑工人開窗清潔時釀成意外。如此飛來橫禍,實屬不幸。
窗戶墮下、樓宇外牆剝落,本澳亦時有發生,多是建築物公共部分如外牆、騎樓底等日久失修。本澳有約四千六百三十多幢三十年以上舊樓,當局對樓宇定期維修保養的要求不嚴,單計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廣泛使用的鋁窗,已同步進入衰老期,增加風雨季墮窗風險,為途人構成生命危險。
大廈外牆是重要支柱及部分,除定期保養,維修工程更是重要。問題是不少小業主仍持有“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僥倖心態,每當業主會、管理公司集資維修大廈公共設施,攤分費用時,小業主總會出現分歧,窒礙維修進展。
澳門目前沒有法例規定三十年以上舊樓須定期驗樓及窗門,單單靠“樓宇維修基金”、“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等財政誘因似乎未收預期效果。傷亡事件一宗都嫌多,有關當局需盡早訂立法規,規範舊樓需定期檢修,及早發現樓宇潛在問題,減低危險。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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