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監局早在二零一六年正式通知“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即狗會,必須不遲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遷離狗場,並決定是否停辦賽狗活動,如續辦,需另覓新址,改善對格力犬飼養條件及比賽的安排及遷至符合城巿規劃,特別是不影響民居的地方。在兩年的過渡期內,博監局與狗會保持恆常溝通,以關注格力犬的去向及員工的安排等事宜。
狗會向特區政府申請延長及修改賽狗專營批給合同,經綜合研究、評估及分析後,考慮到世界各地對保護動物意識日益提升,本澳居民對競賽犬保護的關注,且特區政府一直倡導愛護動物,而轉播境外賽狗活動和愛護動物價值觀背道而馳,同時對推動澳門經濟多元及發展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未能起積極作用,而狗會亦一直未能配合政府要求妥善安置格力犬,故特區政府於去年七月十二日否決狗會申請延長及修改賽狗專營批給合同、以及否決狗會延長使用狗場現址的申請,並重申狗會須於七月二十日遷離狗場現址。
賽狗專營批給合同終止當日下午,財政局及博監局到逸園清點資產,並順利完成相關程序。逸園狗會的工作人員整理執拾,並清拆場內的各種設備。財政局於下午聯同博監局,在逸園公司代表見證下,點算並接收狗會,包括建築物、設施和設備等,整個過程順利完成。
但狗會內的五百多隻格力犬問題並未解決,前民署於賽狗合同終止前一晚收到博監局轉介逸園的信函,逸園認為可按《動物保護法》第十七條,將格力犬隻交予民署。但對於推卸安置格力犬責任的行為,前民署予以讉責。
賽狗合約終止的翌日,前民署採取措施臨時照顧逸園遺棄於狗房內的五百多隻格力犬。前民署為應對是次情況已作預先安排,並聯絡本澳動物保護團體,組織義工進場協助照顧格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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