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抵澳磋商考察第四條款
【本報消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從一四年開始,定期對澳門特區進行第四條款磋商,繼一四、一六年後,今年再次來澳。負責統籌IMF代表團到澳門特區進行考察相關工作的澳門金融管理局表示,IMF代表團昨(十四日)至廿五日,第三次來澳進行第四條款磋商考察工作。
備好逾百問題清單
為保持國際貨幣體系穩定和防止危機發生,IMF會以一個稱為監督的正式系統對各國、地區以及全球經濟和金融發展狀況進行檢查。根據《基金組織協議》中的第四條款,需定期與成員經濟體系舉行雙邊討論,通常每年或每兩年進行一次。IMF會派員到訪有關經濟體系,以收集經濟和金融資料,並與當地政府人員、私人部門、工會團體、學術界以及民間社團的代表討論經濟發展和金融政策。
金管局研究及統計廳總監梁文雁、研究及統計廳高級經濟研究員鄭子騰表示,IMF代表團到訪澳門特區前,會要求特區政府就實體經濟發展狀況、經濟展望及潛在風險、勞動力市場、社會人口、房地產市場、經濟多元發展、公共財政狀況、儲備管理、貨幣及金融狀況、博彩業及國際收支等提供最新的資料及相關數據,涉及逾百條的問題清單。去年十一月收到初步問卷資料後,緊隨十二月收到正式問卷。
該局隨即密鑼緊鼓,準備金融範疇的資料,向逾十個相關政府部門收集資料,經整合後向IMF代表團發送。同時,代表團在澳考察期間,金管局將按代表團的要求為其安排與澳門各相關範疇的會議,包括銀行、高等院校、行業公會代表等逾二十場次的會議。
IMF代表團完成實地考察返回總部後,代表團人員將根據在澳門特區收集到的資料作分析並撰寫詳細報告,作為IMF執行董事會審議和總結磋商的基本依據。在此過程中,金管局將一如以往跟進後續工作與安排,包括向IMF提供進一步資料、檢視報告初稿的資料準確度及分析內容。
客觀分析評估風險
在實地磋商評估後,IMF一般在三個月內發佈詳細的《澳門特區第四條款磋商代表團人員報告》。梁文雁表示,IMF進行第四條款磋商,可為澳門特區經濟及金融狀況提供一個客觀的分析,並有系統性地評估澳門經濟的穩健度及潛在風險。報告一方面可作為特區政府施政成效的參考,結合權威機構的專業力量,檢視澳門整體經濟及金融風險,幫助澳門提升風險預警及識別能力。另一方面,IMF對澳門特區經濟與金融穩定的肯定,對吸引外來投資者及高技術人才有正面作用,有助推動澳門長遠經濟發展,提升澳門國際金融地位。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