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警察局一名刑事偵查員涉嫌不法查閱卷宗資料及偵查進展,並將資料向高利貸犯罪集團披露,以便對方逃避追查及刑責從中獲利。司警局於去年四月將該名刑事偵查員拘捕,以公務員袒護他人罪、不當進入電腦系統罪及不當獲取電腦數據資料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保安司司長於二月八日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處以撤職處分。
司警局於去年四月四日對該名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有關違紀違規行為。保安司司長於去年四月七日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的“警鐘長鳴”欄目上公佈,保安司司長於二月八日已作出批示,對相關刑偵人員處以撤職處分。
涉案的司警首席刑事偵查員姓洪,男,四十歲,二零零六年入職,在博彩罪案調查處工作,需駐守不同賭場。
案情透露,司警於去年一月接報,指有執法人員向貴利集團“通水”;提供調查案件進度的資料,其後亦收到同僚舉報,指有偵查員無故向其索取貴利案的卷宗副本,於是展開調查。經分析鎖定目標,懷疑涉案的洪某收取貴利集團利益,包括按集團骨幹成員指示,查閱一宗貴利案(當時司警拘捕兩名疑犯)的調查進度資料,目的是為避開警方追查。司警經調查揭發洪某最少涉及三宗同類貴利案洩密,在掌握證據後在洪某當值期間傳召他,經調查並正式將其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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