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澳大法學院院長莫世健涉嫌性侵另 1所大學內地女學生案件,在初級法院宣判,合議庭裁定案中 3名被告莫世健、李玉培及楊曼曼均罪名不成立。
合議庭法官盧映霞表示,從庭審和閉路電視錄影所見,被害人當時有自主意識,曾有多次逃離現場及求救的機會,但並無反抗行為。第 1被告莫世健和被害人親熱約 2小時,被害人並臉帶笑容主動坐於莫世健大腿上,期間莫世健曾用手觸碰被害人大腿內部等親密行為,而被害人亦無反抗,由坐姿改為臥姿。盧映霞認為,被害人無明確表示不自願,判處 3名被告無罪,莫世健當庭解除羈押狀態。
案件發生於去年(2018年) 6月,案中受害的女大學生向司警報稱被性侵犯。莫世健被控強姦罪,李玉培及楊曼曼被控從犯強姦罪及幫助之不作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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