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行政長官選管會昨日上午舉行首次會議,商討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的選務工作。主席宋敏莉會後表示,有意參與行政長官選委選舉的法人需要於4月8日至23日提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而選委會參選人需要在4月24日至5月7日提交報名表。同時,法人應向行政公職局提交由身份證明局簽發的領導架構證明書。
問及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及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可能參選特首,二人均身居要職,是否都要先辭職等問題。宋敏莉表示,《行政長官選舉法》第36條規定,倘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司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管委會委員、選委會委員等有意參選,他們須於候選人提名開始日之前已辭職或為退休者才可被提名為候選人。如立法會議員參加行政長官選舉,則須自被確定性接納為候選人之日起至行政長官選舉結果公佈日期間中止議員職務。
另外,公職局於本年1月公開展示的選民登記冊中,有傚法人選民為774個;《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具有投票資格的每一法人享有最多22票投票權。
至於行政長官選舉的具體日期,宋敏莉表示,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行政長官選舉的日期與選委會委員選舉日須相隔至少60天,具體日期將由行政長官訂定和公佈。
管委會已開設行政長官選舉網頁(www.ece.gov.mo),公佈選務工作和選舉程序的最新資訊;管委會秘書處亦由昨日起正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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