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司警日前於上門調查1宗高利貸禁錮案期間,於案發單位再揭發另一宗同類案件,合共拘捕4名涉案的內地男子,並救出2名被害人。司警現對4名涉案男子控以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為賭博之高利貸以及文件的索取或接收等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並將繼續追查租用案發單位的在逃人士。
4名涉案男子均為內地居民,分別姓曾、朱、馬、梁,年齡介乎28至46歲,報稱職業為扒仔。
案情顯示,其中一名涉案事主於本月13日夜晚8時許前往新口岸某娛樂場賭博耍樂期間,向其中兩名涉案男子曾某和朱某借取5萬元(港幣,下同)作為賭資,條件是需先扣起5千元前期利息,之後每在賭局中勝出,均需再從彩金中抽出15%作為利息,此外還需交出身上證件及簽署借據。至當晚11時許,事主將所借款項輸清,期間合共被抽取1.8萬元利息,隨後曾某和朱某將事主帶至新口岸某大廈的住宅單位實施禁錮。至本月14日凌晨時分,事主覓得機會暗中向親友發短信求救,親友於是代為報警,司警隨即派員上門調查,當場將曾、朱二人截獲並救出事主,又從朱某身上找回事主的證件及所簽借據。
而在警員上門調查期間,發現另外兩名涉案男子馬某和梁某以及另一名被害人當時亦身處案發單位內,於是同樣對其展開調查。查問下警方得悉,該名被害人於本月12日在新口岸某間娛樂場結識馬、梁二人,並向他們借取15萬元作為賭資,借款條件與上一宗案件大致相若。至本月14日早上9時許被害人賭敗輸清,期間合共被抽取3萬元利息,隨後便被馬、梁二人帶上案發單位禁錮。禁錮期間被害人通過聯絡親友借錢還清欠款,馬、梁二人遂交還被害人的證件並準備放他離開,恰巧在出門時被司警撞正。司警經調查後認為有足夠證據顯示馬、梁二人涉案,將他們聯同曾、朱二人一併拘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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