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益隆炮竹廠「以小變大」換地事件後,廉政公署去年二月公佈《關於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調查報告》同樣踢爆變地的「帽子戲法」,報告指出該項目地段的業權、位置、面積存在諸多疑點,不排除有人利用司法程序,冒充業權人後非法獲得土地;面積也沒有五萬三千八百六十六平方米,最多僅有幾百平方米,當中存在明顯的錯誤甚至欺詐的情況。報告還發現工務局發出的項目街線圖也違反行政指引訂定的規劃條件。廉署認為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地段屬國有土地,特區政府應透過適當的程序及渠道收回有關土地。不過事隔一年,政府至今仍未收回有關土地,而益隆炮竹廠的收地工作,由廉署調查報告公佈後兩年多始正式收回,未知今次又要用多少時間?
根據工務局所指,路環田畔街高樓項目的土地現已標示為國有土地,之前提出的建築計劃,因應建築計劃標的不能,局方正開展取消建築計劃的相應程序,現處聽證階段。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指出,國有土地若有東西存在,便屬霸地,也一定不能興建任何東西,當局不可能批出任何圖則,政府肯定會收回田畔街,但未知何時收回。與益隆炮竹廠一樣,除了收回土地之外,疊石塘山高樓項目背後的「變地」責任問題同樣備受關注。行政長官崔世安曾表示,對於國有土地被侵佔的問題,特區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兩宗事件已交由廉署依法獨立調查,並聽取檢察院意見,展開收回國有土地的行政程序,倘若當中涉及刑事或紀律責任,特區政府必定追究。
政府追究侵佔國有地
廉署二零一六年收到投訴和檢舉後正式介入調查,由於案件的複雜性,調查時間之長,廉署也曾公開表示難以估計,結果一查長達近兩年。廉署抽絲剝繭大起底,翻查了地段業權百多年的變化,證明有關地段自一九零三年起登記的業權人均是同一人,直至一九九一年,兩名路環居民委託律師獲法院確認為土地繼承人,但廉署發現在訴訟中缺乏事實依據,從沒有證明二人的祖父輩是土地業權人,不排除有人冒充業權人的後人,非法取得有關地段的業權。繼而自己圈地,更匪夷所思的是,被確認為繼承人的其中一名路環居民以房屋稅申報表填寫的土地面積,獲當時法官准許登錄在繼承權資格的文件中,又以此用作物業登記附註,成功把只有幾百平方米的土地,變大百倍至五萬多平方米,連位置都改埋。廉署形容這連串的“漂白”操作,將原本沒有文件證明的土地面積,堂而皇之添加到物業登記之中。能這樣順利蒙混過關,足見當時政府的治理工作相當粗糙。
事隔多年難調查
雖然這幾吓「戲法」發生的時間是在回歸前十年內,不過路環疊石塘山高樓項目的調查要分成兩部份看,回歸前取得業權這上半部,要翻舊帳似乎有點難度,至於回歸後業權轉售的下半部份,倒直得關注。涉事地段先後兩次轉售業權,第一次在回歸前,繼承人以過億元的價錢售予一地產商,第二次在回歸後發生,取得業權的地產商以八千多萬元「蝕讓」給現時的發展商。若兩次交易過程無可疑,土地一旦被收回,目前的發展商反而成了苦主,廉署也這樣認為。然而,因該高樓項目的開發問題,才揭開了土地業權的「前世今生」,繼而廉署也發現當年工務局在批出項目的街線圖時,容許該項目興建海拔一百米的高樓,明顯違反行政指引,故不具法定效力。當中有否不可告人的秘密,有待廉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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