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調施政融灣區發展
【本報消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議員邱庭彪關注當中的法制及仲裁問題;胡祖杰期望透過橫琴將本澳交通與內地接合;黃潔貞認為政府要因應規劃綱要的內容,在未來五年發展規劃及施政中作出相應調整。
仲裁解決法制問題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列明構建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聯動香港打造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澳門大學法學院助理院長、議員邱庭彪認為,相關做法是解決大灣區三地法律各異的好方法,因可按國際仲裁標準、調解標準,統一程序解決商事爭議;並且可利用香港運作成熟的仲裁程序,帶動內地及澳門利用非司法途徑解決大灣區內爭議,藉此吸引更多外地的仲裁爭議到大灣區解決。
邱庭彪指出,由於仲裁協調等法律程序較靈活,當事人雙方在大灣區城市進行商事行為,可事先由雙方協議選擇採用三地任一法律作保障,亦可於發生商事衝突後,再選擇適用法律,更好保障居民。
邱庭彪表示,規劃綱要提出加快法律服務業發展,鼓勵及支持法律服務機構為“一帶一路”建設和內地企業向外拓展提供服務,深化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試點;研究港澳律師在珠三角九市執業資質和業務範圍問題,令澳門律師事務所可在大灣區提供服務,為業界提供更多就業空間,亦可看出規劃為律師界創造更好就業條件。
議員胡祖杰認為在“一中心,一平台”底線下,規劃綱要明確將澳門定位在大灣區中四個“火車頭”之一,規劃綱要的內容亦體現到一些實質的合作安排,如澳門與周邊地區的基建、民生合作等,希望隨着規劃綱要出台後,發揮深入合作關係。橫琴對於澳門而言,從過去到未來都是重視的發展區域,尤其在交通運輸上,有條件透過高鐵、軌道交通的接合,將澳門與內地城市連接,實現半小時、一小時,甚至省外三小時生活圈,指日可待。
胡祖杰提到,澳門能參與大灣區的部分較其他區域相對少,但可發揮澳門聯繫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的平台作用,特別在“一帶一路”中可發揮很強作用。
完善政策優化民生
黃潔貞形容綱要內容全面,照顧到澳門未來發展的同時,部分篇章更照顧到居民的民生甚至往後生活發展。規劃綱要出台後,澳門除要發揮本身優勢作用外,亦應就澳人如何融入大灣區生活、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甚至未來生活環境方面多提意見和建議,以完善有關政策及保障,令居民更有信心融入未來大灣區發展。
規劃綱要中提到澳門在內地辦醫辦學等問題,黃潔貞指出,由於開辦醫療機構或辦學實體都存在一定差異,兩地都有相互參考的地方,不少制度及法律法規需要協調,但起碼明晰了方向,在規劃的同時,考慮到保障民生,令居民有參與感、認同感及幸福感。隨着規劃綱要出台後,特區政府相關部門應着力每一方向,因應規劃綱要的內容,在未來五年發展規劃及施政上作出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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