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討論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促請政府提供更多的資料深入討論。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委員會關注法案條文提及不牟利學校的辦學實體,在學校關閉依法返還相關財政支援款項後,才可取回其投入的經費。他指出,學校關閉有 3方面,分別是自願、強制和自動關閉,政府將如何處理。條文亦列出辦學條件,學校的財政資源至少包括學校運作 1年所需的經費,有委員質疑是否足夠。 對於法案提及需要有學校設施的入伙紙才可申請辦學。陳澤武稱,委員會關注辦學實體有否足夠時間裝修、聘請教師和招生。 (黃偉昌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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