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一月十一日,國家教育部發出通告稱,在內地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可自願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消息一出,引發教育界熱論,憂慮有關政策可能令本地教師局部流失,更質疑是要為本澳與內地教師資格互認鋪路,屆時將對本澳師資和教學環境帶來難以預估的衝擊。
隨後,教育暨青年局局長澄清,本澳教師可在內地申請教師資格不等於兩地教師資格互認,目前外地教師來澳執教,仍需向勞工事務局申請外僱資格,勞工局經諮詢教青局意見後再作審批,又指當局一直有加強本地師資培育。
為此,議員蘇嘉豪現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立法會議事規則》之監察的權力,向特區政府提出書面質詢如下。敬請根據《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第十五條,在行政長官收到書面質詢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一、截至二零一八/19學年,全澳非高等公、私立正規和回歸教育共有六千七百一十名教師。對於內地開放吸收本澳教師申請教師資格,教青局甚至會主動協助居民考證,例如以持續進修計劃資助資格考試費用、在本澳設點考試等。請問行政當局有否具體評估此舉將導致本地教師局部流失的情形和比例?
二、對於不少前線教師憂慮,內地開放本澳教師執教,將為兩地教師資格互認鋪路,從而衝擊本澳師資和教學環境。請問行政當局能否承諾不會參與推動本澳與內地教師資格互認,以穩定本地教師團隊的工作士氣,並逐步提升其教育專業質素和地位?
三、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外地教師來澳執教比照外僱聘用程序,但不少前線教師質疑部分學校以所謂國際化為由,大量聘用以普通話為母語的外僱教師,壓縮大部分以粵語為母語的本地教師的發展空間。為了實現教學本地化願景,更好地發揮本澳的獨特優勢,請問行政當局有何積極措施培育本地師資,配以嚴格的審批和監察工作,逐步降低學校聘用外僱教師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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