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商人利用情婦感情
付報酬借錢騙十七萬
【本報訊】一名已婚的本澳男商人疑“唔熟唔食”,涉嫌利用其情婦的感情,向對方自稱是“賭廳負責人”,要求借錢周轉並會支付一萬元“報酬”。最終成功騙取情婦十七萬元人民幣,得手後人間蒸發,情婦人財兩失報警。司警經調查,趁涉案男商人離境時將其拘捕,正追查贓款下落。
被捕的男商人姓馬,三十九歲,本澳居民;涉詐騙被移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女事主為內地人,二十多歲,報稱店舖東主。
案情指,涉案的馬某已婚,但與女事主又發展“地下情”,兩人之前在中區某賭場認識。去年十二月初,女事主來澳期間與馬某見面“短聚”,有人之後“出蠱惑”自稱是“某賭廳負責人”,要求借款十萬元人民幣周轉,女事主如肯借錢,可獲一萬元報酬。女事主信以為真,借款十萬元人民幣現金給馬某,且沒有簽發借據。馬某見大魚上釣,繼續利用女事主的感情,要求借多七萬元人民幣“周轉”。結果女事主再中招,透過支付寶轉帳有關款項給馬某。事隔一段時間,馬某無還錢亦無給予一萬元報酬給女事主,最後更失去聯絡。
女事主愛情金錢兩失,報警求助,她報稱與馬某是情侶,損失十七萬元人民幣。司警經調查鎖定目標,上月二十八日,馬某經關閘離境時將其拘捕,他否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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