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大會細則性通過社工專業資格制度法案。對於多名議員憂慮法案對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人員組成的比例,不足以代表社工界。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由始至終承諾給予社工專業自主,社專會十一名成員中,五人須為註冊社工,另外五名政府建議的委員中有三名須屬社工領域,比例較香港高,相信已能涵蓋業界專業意見。
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日細則性討論和表決社工專業資格制度法案,對於法案沒有明確社工定義,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沒有把社工定義寫入法案,是由於世界各地不同學派、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概念都不一致,但政府將在日後訂定的社工倫理工作守則中,訂定社工定義,並在特區公報刊登公佈,相信會更為明確。
對於議員質疑法案對社專會人員組成的比例,憂慮不足以代表社工界。譚俊榮表示,本澳現有一千一百一十三名社工,但社專會的人數比例已比香港高,十一名成員中,主席不會由社工局局長兼任,五人須為註冊社工,另外五名政府建議的委員有三名須屬社工領域,這三人亦不排除是註冊社工。社專會服務面向的是全澳市民,委員中亦應有其他範疇人士,例如法律專家等。他強調,由始至終承諾給予社工專業自主,社專會的成員組成,相信已能涵蓋業界專業意見。
譚俊榮又稱,初步構想社專會將下設至少兩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資格評審和操守紀律,而社專會是合議機關,又將訂定社工定義、倫理守則以及相關考試等一系列工作,相信亦已體現出對社專會賦予了相當大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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