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討論及分析《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政府代表意見稱,關於法案規定的十五類醫療人員需要為期最少半年至一年的強制實習,實習津貼建議每月約為一萬元。
陳澤武表示,關於實習期是由衛生局視乎專業的複雜性而定。而期間政府統一津貼每月約一萬元,有關金額是參照現時實習醫生制度提出,在私營企業實習的醫療人員同樣適用。實習不合格者可有兩次重新實習機會,但將不予津貼。
另外,法案建議十五類醫療人員的執業範圍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陳澤武指有委員擔心將來醫療人員行醫時出現灰色地帶而被罰,應須明確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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