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澳消費糾紛啟網絡調解
【本報記者廣州十九日電】廣州市消委會公佈,目前實現廣州與澳門消費糾紛網絡調解工作機制的條件已成熟。今年“三 · 一五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廣州市消委會啟用了穗澳消費糾紛網絡調解廣州現場,掀開穗澳兩地遠程網絡調解消費糾紛工作的序幕。
廣州市消委會負責人表示,穗、澳兩地消委會的消費維權交流合作,是在落實《粵港澳大灣區消費維權合作備忘錄》基礎上,加強廣州與澳門消費維權跨境的合作,拓展維權合作領域,更好地服務大灣區的建設和發展。
獨立房遠程視頻
穗澳消費糾紛網絡調解廣州現場是一間獨立房間,配備了網絡攝像頭和裝有即時通訊軟件的電腦。廣州市消費者在澳門消費,若權益受到損害,向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時,可在穗澳消費糾紛網絡調解廣州現場,通過遠程視頻參與調解會議以及仲裁審理程序。
廣州消費者在澳門消費其權益受到損害時,也可向澳門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處理流程七步走
處理流程包括七個步驟。第一步廣州消費者向廣州市消委會投訴。第二步廣州市消委會將投訴信息轉介至澳門消委會,澳門消委會介入協調;若雙方達成共識,則結案處理,若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可申請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的仲裁。
第三步投訴方、被訴方提交自願同意仲裁的聲明後,澳門消委會將其提交澳門消委會仲裁中心;相關仲裁程序包括兩部分,先調解後仲裁,仲裁日期由澳門消委會的仲裁法官決定。
第四步為便利廣州消費者出席調解會議以及仲裁審理程序,廣州市消委會設立穗澳消費糾紛網絡調解廣州現場,讓消費者在廣州通過遠程視頻參與調解會議以及仲裁審理程序。
第五步爭議雙方進入仲裁程序後,先進行調解會議;若調解成功,雙方簽署協議並結案,若調解失敗,則進入仲裁審理程序。
第六步仲裁審理程序包括當事人陳述和證人作證;廣州消費者和證人應當獨立陳述和作證,不允許有其他人在旁提示,或閱讀早已安排好的證詞;廣州市消委會協助確保不能有當事人之外人員參與程序、禁止使用通訊設備和攝影器材。
第七步仲裁法官作出裁決,並通知雙方有關仲裁結果;該仲裁結果依據澳門特區法律法規作出,具有法律效力;廣州市消委會協助送達相關證據材料原件和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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