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廉署公佈指前任及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及陳海帆,推薦家屬入職檢察院。曾經向檢察院及廉署檢舉有關事件的立法議員蘇嘉豪受訪時表示,事件反映澳門根深蒂固「識人好過識字」文化,甚至位高權重人士不避嫌的意識近年不斷蔓延,多年來是澳門「優良」傳統,無論是陳麗敏抑或陳海帆,都應就事件向公眾道歉。
蘇嘉豪表示,雖然有關行為沒有違反當時的法律規定,但推薦入職的做法並不合理,亦對政府形象造成負面影響。日後特區政府必須嚴格執行《主要官員通則》及《領導主管人員通則》,不允許再有類似情況出現,同時更有責任排查其他部門有否同樣的情況。陳海帆負責統籌公職招聘和遵守法律兩大重要領域,必須嚴以律己,以實際行動證明曾向公眾許下的承諾「將以更高標準看待自己」,否則難以服眾,並指陳海帆是否適合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一職,市民會有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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