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文化局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眾諮詢會。 《文遺法》建議將非遺清單其中 12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有市民提出為何沒有將清單中所有 15個項目列入名錄,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解釋,現階段是首批項目納入名錄,她稱,清單是將符合條件的項目作保護對象,進一步論證後納入名錄,不存在文化價值高低的問題。局方亦將於今年 (2019年) 再推出 1批非遺項目清單。 有市民亦關注文化推廣空間不足的問題,梁惠敏稱,未來將增加場所推廣文化及非遺,並推出指引明確管理非遺項目、非遺傳承團體的責任和義務等工作。 有市民則認為非遺涉及文化專業內容,建議交予專業團隊以嚴謹方式論證。 (梁婉琦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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